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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深入开展“学习台州经验”大讨论活动(5)
发布时间:2015/3/24 21:06:20 | 人感兴趣

学习台州先进经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为优化唐山发展环境助推加力

市编办主任 黄敬东

  2014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先后分3批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65项,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本级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由304项减少至188项,精简比例达38%;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将113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联合审批,平均缩短审批时限33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市编办在“学习台州经验,转脑子、转作风、转方式”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认真学习借鉴台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唐山实际,深入厘清工作思路。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简政便民为目标,通过改革审批机制、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加快创建行政审批新机制、新局面、新体系、新规范、新秩序,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积极探索,创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学习台州经验,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在推进行政审批机制创新上见成效。积极稳妥推进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落实行政审批局“三定”方案,做好相关部门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同时从增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加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双减双提”等项措施深入开展、强力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加快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创新建立中介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着手,逐步建立“一个部门、一颗公章管审批”的行政审批模式,创新行政审批体制,集中行政许可权,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推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市县两级各部门,通过科学制定“三定”方案,完善行政审批处(科)职能,实现行政审批职能的内部集中;组织各部门行政审批处(科)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保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过程到位、审批权限全环节到位,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审批、统一送达,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方式。实行并联审批和企业准入单一窗口机制创新,对关联性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在实现并联审批中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在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企业登记和审批单一窗口工作机制,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着力推进市本级、遵化市、滦县、古冶区、路南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一章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广。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利用“唐山市权力运行电子监控系统”,实施网上审批,进行网上审批监督。

  二、便企利民,开创简政放权新局面。按照“只减不增、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应快尽快”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清理规范力度。切实加大自行取消下放力度,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继续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力度,最大限度地向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

  三、立足长远,建立规章制度新体系。一是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工作。加快对市本级权力清单的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县级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对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常态化、即时化修订完善。

  四、持续优化,确立审批流程新规范。一是及时编制更新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准则等,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力争将审批时限总体上再压缩三分之一。二是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组织市政府部门清理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削减投资领域前置审批,编制我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编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研究提出规范前置审批行为和加强后续监管的具体措施。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对市政府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探索推进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五、深化监管,维护行政审批新秩序。一是通过权力公开接受监督。整合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接受监督。二是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批后监管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防止出现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相关部门逐一制订具体监管办法。四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导检查,定期对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在全市开展督导检查,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中途截留、避重就轻,以及利用“红头文件”违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五是积极探索将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绩效纳入班子考核体系,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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