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安 张怀平 成书源)一加气站未消防安检就敢违法营业,被查封后,胆大老板竟我行我素,未经消防部门允许,擅自撕毁了封条继续营业,结果这位大胆之人为自己的胆大行为付出了被行政拘留的代价。
3月10日下午,唐山市滦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位于长凝镇沙角湾村东平青乐公路旁的“LNG加气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接报后,该大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LNG加气站”罐体等临时建筑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营业,但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属严重违法行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加气站予以查封,并告知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3月17日上午,该大队在对查封情况督查时,发现该加气站负责人李某(男,45岁,廊坊市人)擅自撕毁封条再次违法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经审,该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