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税” 助力小微企业“增收”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接连出台和持续扩围,让众多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市国税局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共为254842户次减免增值税3662万元。
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作用不可小觑。朱先生经营着一家文化用品商店,商店每个月销售额2.5万元左右,小微企业一般利润率较低,以15%的利润率计算,1个月利润4000元左右。根据此前政策,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需缴纳近800元的增值税,年缴纳增值税1万元左右。而小微企业增值税新政实施后,该部分税款将不再缴纳,这对投资少、利润薄的小微企业来讲的确是笔不小的数目。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头戏。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统一提高至5000元至20000元,实际执行中,我市从高选择适用了20000元的上限。2013年8月1日,原来个体工商户享有的起征点优惠政策扩大到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再次提高至3万元。
(曹瑞云 渠建军 孙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