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医疗救助政策调整救助范围扩大比例提高
今年4月1日起,丰南区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惠及全区14636名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
2015年该区财政预算安排180万元救助资金,重点从3方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对在区内21家“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外新农合、城镇医保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比例,救助对象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费用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每人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三是拓宽救助渠道,对救助对象患有终末期肾病等20个病种,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区民政医疗救助后,本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还可以通过区民政局向市民政局申请二次医疗救助。
(国祥 守文 立峰 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