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 俊杰 贺猛)近日,滦县杨柳庄派出所经耐心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案。
2013年,杨柳庄镇某村村民张甲(化名)因在田地修建护坡墙与本村张乙(化名,系盲人)协商置换了土地。今年4月份,张乙以种地不便利为由向张甲提出取消土地置换协议,遭到张甲拒绝,后二人多次协商未果。4月15日下午,心有不满的张乙用镐砸坏张甲的部分护坡墙,恰巧被路过的张甲看见,张甲便同张乙理论,因言语不和二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乙突然用镐胡乱挥舞,张甲躲避不及,头部和左眼睛受伤,张甲遂报警。后经医院检查,确认张甲的伤情只是轻微皮外伤。
接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考虑到二人是因土地纠纷引起冲突,且张乙身有残疾,为能彻底化解二人之间的矛盾,民警遂主动联系村干部对张甲和张乙二人进行调解。经民警和村干部的耐心劝导,最终张甲与张乙二人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