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消费需谨慎 发现问题快维权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李志军、赵亚芳)近日,丰南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团购消费纠纷投诉,经营者按当时活动承诺内容,为消费者张女士补拍了室外写真。
张女士在某团购网站看到一则宣传广告称:某摄影工作室拍摄写真照,价格为198元/套。受低廉价格的吸引,张女士便与某团购网站的某摄影工作室取得了联系,预约拍摄包括室内、室外写真照各两套。
拍摄当天,摄影工作室工作人员只为消费者张女士拍摄了室内写真,室外写真以天气为由拒绝拍摄。于是,张女士便提出了延期拍摄建议,但该摄影工作室却始终拖延,始终得不到落实。无奈,消费者张女士来到丰南区工商局消协进行投诉。
丰南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即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学习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丰南区工商局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团购前应仔细阅读团购说明,尽量通过口碑较好的网站选择正规企业,不要被低价、低折扣所迷惑。团购后,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链接:网络团购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大热点。本案中,经营者本应按照活动承诺内容履行义务,但其却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提供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