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的伦理意义和指导作用——一位大学生村官的感悟
朱翠超
在公共伦理客体当中,“群众路线的伦理意义”是重要内容之一。在政治活动和政府行为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公共伦理的基本准则,是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群众路线在理论上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在实践中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和深刻的影响。
“群众”一词的解说
“群众”一词在古代已有,《荀子·劝学》说“群众不能移也”,《史记·礼书》讲“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在我国,群众一词多指称“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即与“人民”属同义词并在一定条件下并列使用。作为推动历史进步的人民群众,其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是在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和推动历史进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群众的范围更加广泛,包括一切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在实行剥削制度的国家中,人民处于被统治地位,其政治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在此意义上,人民群众成为权力主体。
群众路线的伦理意义
作为完整的理论表述,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表述内容看,这个表述涉及价值观和方法论两个层面,其中“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属于价值观,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则属于方法论。作为价值观,群众路线集中体现了源自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目标;而作为方法论,群众路线则集中体现源自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认识原理。因此,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的根本路线,既是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根本的行为规范,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政治伦理意蕴。
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看,为人民服务具有群众性,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从公共伦理客体的角度看,人民是政府服务的对象,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因此,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以身作则,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群众工作的重点,关心群众疾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含义首先体现在群众路线中,它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 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在执政实践中,要体现“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伦理要求。
坚持群众路线的意义深远。它是保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的各项工作成功、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公共管理主体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新的形势下,一切为了群众,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善于为人民服务,提高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的革命创造精神,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凝聚和激励群众,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成为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
群众路线的指导作用
我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不仅要深入了解群众路线的理论意义,还要运用到农村实践当中,扎实地从每件小事做起,认真调研村情民意,真正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新农村发展。从2008年到现在,任职村官6年多来,我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镇如火如荼地展开,其主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我积极入户走访,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与他们面对面、心贴心,了解民情、知晓民意,更深一步地走进群众和服务群众,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拥护。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群众满意与否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评价标准。从思想上,要增强为民服务的群众意识;从实践中,要扎实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让群众享受到的利益不打折、不缩水;从能力上,要提高为民服务的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只有力求做到这几点,才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察实情、解民意,用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作者系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唐山工作站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