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明 宋昭辉)丰润法院坚持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法院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实施“三大工程”为抓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实施“精品案件”工程。为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审判管理模式改革,在业绩考核方面,探索完善审判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强化信息化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加强对案件审限的刚性管理和预警功能,形成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对具体案件,特别是重审改判案件、当事人申诉案件、群众反映较大案件的评查制度,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二、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按照“素质提升年”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
三、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全面落实各项司法公开制度,努力形成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工作态势,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让公平正义以老百姓看的见的方式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案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努力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公开赢得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