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波 刘强)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通过调查走访,成功打掉一家违法生产的小石粉厂,违法人高某(女,40岁,滦县人)、崔某(男,33岁,滦县人)被依法处罚。
5月8日,该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某村一家干碾石粉厂存在违法生产迹象。由于干碾工艺的石粉厂属于政府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民警在多次调查取证后, 5月16日一举将该厂查处。
经查,该石粉厂在无任何环保手续及资质情况下,擅自储存柴油,利用自备的柴油发电机违法生产,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干碾粉石机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民警当场将高某、崔某及现场工人控制并带回该局调查。经询问,高某、崔某对无手续擅自生产、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石粉厂已被停产,高某、崔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