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南富庄区域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通知(第3号)
南富庄金属回收工房产权人田东华:
因你户至今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通知在规定期限内自行选择回迁安置住房,现由南富庄区域改造项目指挥部选房组根据对应户型为你户预留回迁安置住房壹套。
如有异议,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已直接送达告知书的各户,以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并在此期限内,在剩余房源对应户型中另行选房。否则,视为同意预留房号,提出异议但在规定期限内未选房的,也视为同意预留房号。
特此通知
南富庄区域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永红桥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系电话:3719003
联系人:蔡桂军
唐山市路南区南富庄区域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