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武 王双利 李岩松)近日,遵化市妇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担任未成年受害人小青(化名)的“代理家长”,行使“家长”责任,参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讯问和调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 不满18岁的小青家在外地,在来遵务工期间被犯罪嫌疑人不法侵害,报案后,公安机关为了解案情,需要对其进行询问调查。由于小青是未成年人,询问调查需要有监护人在场,但是远在他乡的父亲却因故不能到场,无法行使监护人责任。因此,为了维护小青的合法权益,遵化市妇联便选派了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作为“代理家长”到场,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确认笔录、协助讯问、调查了解、教育引导等工作,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小青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及其家长的好评。
今年以来,遵化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选定了部分妇联工作人员作为未成年人“代理家长”,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知识的专题培训,为做好“代理家长”工作夯实了基础。“代理家长”们“上任”后,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重点做好青少年安全、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