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艳楠)6月份以来,唐山市已发生抢夺金项链案件12起,环比增加4起,增幅50%。进入夏季,由于天气炎热人们衣着较少,外出时佩戴的金项链等首饰外露,极易成为犯罪嫌疑人抢夺的目标。
警方还列举了最近的4起典型案件:
1、 2015年6月1日,刘某某在滦南县城享盛花园小区东门口处,其黄金项链被抢,价值9000元左右。
2、2015年6月3日,高某某在遵化市西下营乡东关村村北的路上被两名男子抢走价值2900元的金项链一条。
3、 2015年6月6日,董某某当日8时许驾驶摩托车行驶到丰南区岔河镇大荣各庄村南水泥路时,其脖子上的项链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从后方抢走。
4、2015年6月7日,孙某当日9时许在玉田县鸦鸿桥镇物流大埝水泥路上被两名骑摩托车男子抢走黄金项链一条,总损失价值2万余元。
这些案件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7时至11时,发案地点多在镇、乡村主要公路、街道的叉路口、便道等部位,作案人员大多是1~2人作案。作案目标主要为步行、骑车佩戴金项链的单身女性,现作案目标逐渐扩大到男青年。结合历年发案情况分析,抢夺金项链案件将呈季节性多发状态,且此类犯罪活动如遇到受害者反抗极易转化为抢劫案件,威胁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警方提示一定要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