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再提高
记者日前从迁安市人社局获悉,自本月起,该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参保职工就医状况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情况,再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据了解,此次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外住院的参保职工符合迁安市医疗保险待遇支出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内个人先行自负比例由20%降低至10%;二是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时“特检特治”的检查项目个人自负比例由20%降低至10%。
(周静 时奉君 刘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