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纠“四风”廉洁过端午

开栏语: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宣传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应该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今天开始,本报正式推出“红色警戒线”专栏,旨在通过解读党纪条规,剖析个性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明党纪、知敬畏、守红线。让党纪条规这根“红色警戒线”,深入到每一名干部和群众的心里,转化为守护党员干部政治前途的“生命线”、守护每一个家庭幸福和谐的“平安线”、守护打造沿海强市的“保障线”。进而凝聚起全社会之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推进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
《党政纪条规解读》——
节日“公款送礼”典型案例:
2014年初,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班子例会,决定以加强协调工作为由,用公款在节日前,发送给各自分工对口的安宁市部分县处级领导和部委办局领导。经查,没有收到或及时主动退出的县处级领导有9人,另有20余名县处级领导接受过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礼金,春节期间媒体披露后,已退交纪委或金方街道办事处。昆明市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严肃查处,金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喜材被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解读: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六项禁令》,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依照“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给予党纪处理。
《六项禁令》明确规定,(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2)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3)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4)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