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记者媛媛)7月8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询问会上,11名委员、代表就老百姓关心的我市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现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情况、如何保障学生、患者和民工的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市政府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委员和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坦诚回答。整个询问加深了委员、代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了解,回应了群众的关切,专题询问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下是专题询问实录。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
王敬武委员: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请问我市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现状如何?监管能力如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房香:我市与全国绝大多数城市一样,推行的是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上,近年来持续得到加强。首先,在财政资金保障上,2014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机构运转、食品抽检、宣传培训、举报奖励经费共计9430余万元。2015年专门安排3000万元用于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检验中心建设;在机构编制方面,2011年9月,我市组建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都组建了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并在232个乡镇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750名,在5866个村(社区)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7756名。针对形势需要,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还分别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大队),有力地强化了行政监督、刑事司法的衔接;在检验检测能力上,初步建立起了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质监局食品检验所为主,市直其他各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辅,县(市)区检测机构为重要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目前,市本级共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设备277台件,具备了1090多个参数的检测资质;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专业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检测设备1066台(套)。此外,为实现对全市各类食品及食品原料、药品检测的全覆盖,启动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检验中心建设。
多措并举保证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卫绍明代表: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私屠滥宰、注水和使用违禁物质、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现象。请问我市是否存在以上的问题,在监管方面采取了那些手段和措施?
市农牧局局长张印勤:多年来,我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但这些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根治。
为了做好畜禽肉品质量监管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先后出台了《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唐山市生猪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二是加大检测力度。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专门购置了“瘦肉精”类物质检测设备,在全省率先取得“瘦肉精”检测资质,2011年以来先后检出“瘦肉精”阳性样品194批,全部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为有效打击“瘦肉精”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强化市场准入。实行了准入审核制(我市独有),对不符合我市要求的屠宰场点加工的肉品拒绝进入我市销售。四是加强队伍建设。2012年,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增加了畜牧兽医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建制,2014年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行为。五是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2013年以来,率先在滦南县开展了对病死动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试点,利用社会力量建设了全省第一个高温高压化制处理厂,日处理病死动物可达30吨。
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伟:在私屠滥宰和使用违禁物质以及病死畜禽处置方面,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司法层面依法打击涉及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职责,所以对于使用违禁物质以及病死畜禽方面凡涉嫌刑事犯罪的我们都按照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目前,“瘦肉精”检出率已不足万分之一,能够保证全市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肉。
多部门联动确保食品安全
张冬梅委员:以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为代表的“五小”食品行业和近年来出现的流动厨房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请问我市在“五小”食品行业和流动厨房监管方面有什么创新性的举措,如何在保障群众需求的同时确保食品安全?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成金:一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持续开展对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培训、发放明白纸、示范引领、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等措施,对小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对标达标。二是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力争实现对小餐饮无缝隙监管。为了破解部分小餐饮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现实难题,我局制定了《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因房屋性质、农村没有上下水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面积60㎡以下的(含60㎡)部分小餐饮实施暂时登记管理,单独设立台账和监管档案,纳入监管范围。目前,我市已有513家小餐饮暂时实行登记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管理。起草了《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已上报市政府。
关于对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出台指导意见为全市流动厨房监管提供依据。2013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以市政府食安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依据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流动厨房实施登记管理。对符合《唐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流动厨房实施登记管理并发放《唐山市流动厨房登记表》,指导相关单位在经营场所展示登记表、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健康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督指导整改,经反复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劝其停止营业。凡未经登记的流动厨房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三是严格农村集体聚餐逐级报告和分级管理制度。目前对全市697家农村流动厨房实行了登记管理,逐步实现了常态化监管。
市质监局局长路遇:一是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的小作坊向食品企业靠拢,对规模较大,生产设备齐全的小作坊,我局积极帮助其达到食品企业发证条件,并及时办理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尽可能弥补企业发展过程中走弯路、缺技术、不了解相关要求的短板。二是在引导食品小作坊达到取证条件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进入园区集中生产,既保留地方食品风味特色,又保证产品质量,且有利带动周边老百姓就业。三是加强风险监测。积极开展对小作坊产品的风险监测,严控产品风险。
市城管局局长冀桂梅:我局在“五小”行业的监管工作中,主要负责对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占路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教育劝导、疏堵结合、专项整治”等措施,对擅自占道经营商贩进行查处。同时落实执法人员“分路包段、定岗定责、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机制,来有效地遏制商贩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 “五小”食品行业中的小食杂店和有形市场内的小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针对小食杂店和有形市场内的食品小摊贩点多、面广、规模小、设施简陋和流动性强等特点,我们在日常监管中采取了强化自律、强化巡查、强化引导等管理措施。一是按照网格化分工,由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分工包片、责任到人,督促每一个小食杂店、小摊贩对其经营的食品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二是采取现场检查、快速抽检、定向监测等食品监管手段,对小食杂店、小摊贩经营的食品进行日常巡查。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小食杂店、小摊贩,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加强指导,完善经营手续,规范经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或经整改仍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依法取缔。
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刘水盛委员:加大打击是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有效手段。请问我市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方面近年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
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伟:公安机关作为依法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主力军,近年来,在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发挥着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一是适应形势,回应期待,积极组建市、县两级食药安保队伍,负责侦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八类刑事犯罪。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17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直属分局也都分别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全市两级共有食药安保民警百余名,打击食品犯罪整体工作格局日臻完善。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自2011年以来,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餐桌安全保卫战”“肉制品犯罪破案会战”“乳制品犯罪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10余个专项行动。凡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立案侦办。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7条,通过举报线索破获刑事案件12起。三是创新机制,协调联动,构建打击食品犯罪整体防控体系。
取得的成效:自201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零容忍”的举措,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刑事案件1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7人,其中刑事拘留109人,逮捕52人,取保候审125人,移送起诉100人,捣毁制售假劣食品的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120个,涉案价值达2983.9万元,有力地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13年6月8日,省公安厅对丰南区公安局成功破获刘强、李忠等特大制售注水猪肉案,特致电表示祝贺,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亲切的慰问。
我市生产的大宗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
李艳春委员:请问我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含量超标的问题?对进入市场的各类食品如何进行检测?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检测品种是否达到了全覆盖?
市农牧局局长张印勤: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含量超标的问题,需要检验监测手段作支撑。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2011年,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乡三级和企业自律性检测体系基本形成,到目前,市级蔬菜、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配备的先进仪器设备总投入达到4000多万元,有农药兽药饲料质量、农产品农药和兽药残留、微生物、违禁物质和重金属等六大类574项参数通过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特别是畜产品检测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地市级前列,承担生鲜乳质量检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验等多项国家级检测任务;全市已建设了16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仪器设备投入达到5000多万元,已建成检测实验室总面积7700多平方米,配置检测仪器设备1000多台套;建成乡(镇)快速检测实验室132个、快速检测点203个。两个市级检测机构每天都在开展检测工作,今年以来,已从生产、运输、屠宰环节抽检各类样品1700多批,开展实验室定量检测12000项次。蔬菜主要检测了禁用的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农药和10种限用、常用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瘦肉精、抗生素类、黄曲霉毒素、总砷、重金属等20多项;水产品主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己烯雌酚等项目,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到达了98%以上。我市生产的大宗农产品总体质量是安全的。
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目前,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的食品监管和检测工作分为三部分:一是指导食品流通企业开展食品入市前的自检工作。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和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监测室,配备食品检测设施和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制度,开展食品入市前的自检工作,对上市食品通过检测把住第一道关口。二是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全市基层工商分局均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对流通领域销售的食品进行快检筛查,对筛查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疑似问题食品,送往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委托检验,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三是有计划地开展流通领域食品监测工作。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由工商机关委托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机构有计划地进行食品抽样检测,并依据相关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依法查处。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王大力委员: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国家公共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市是如何强化资金保障的?
市财政局局长魏文忠: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市食品安全资金保障工作,不仅保障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而且在食品药品宣传、抽检,农畜产品及蔬菜检疫检测,食品乳制品、餐饮以及生猪屠宰环节检疫等方面,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持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014年市本级食品安全资金支出共3523.2万元,其中,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1867万元;用于宣传、培训和检疫检验等专项支出1572.2万元;上级食品药品抽检专项补贴支出84万元。
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食品药品安全资金5910万元。其中,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1729万元;用于宣传、培训和检疫检验等专项经费1010万元;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检验中心项目建设资金3000万元;上级食品药品抽检专项补贴资金171万元。以上经费的安排,基本上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各方面经费的需求,财政部门将根据支出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有效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佟国敏代表:食品安全协管员在一定程序上能够弥补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但目前他们没有任何补助。请问在现有情况下,如何更好地调动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监管的作用?是否可以通过各级财政适当给予一些补助?
市食药监局局长房香:目前全市已经逐步构建了以县(市)区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农村(社区)辐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并组建了一支由7756人组成的社会协管员队伍,覆盖了5866个行政村(社区),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等原因,大部分县(市)区难以补贴到位,协管员工作报酬得不到落实,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基层政府和部门也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举措,食品安全监督触角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围绕这项工作,滦县进行了积极探索。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落实《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工资待遇的规定》,要求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村书记的50%,兼职人员上浮20%,将监督员工资落实作为考核各镇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该县506个村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全部落实了待遇,小马庄镇、九百户镇除落实固定待遇外,还按照食品安全协管员上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数量,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市财政局局长魏文忠: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安全协管员7756人,其中市管村3699人,社区498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尤其是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非常重要。为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我们建议,参照目前实行的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和农业技术员补贴办法给予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市、县(区)各负担50%,由市财政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从明年开始执行。市级全年需要安排资金252万元,列入明年预算。
把学校医院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孙艺代表:学校、医院、工地食堂就餐人员相对密集,较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请问我市是如何保障学生、患者和民工的食品安全的?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成金: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就餐人员群体特殊、相对密集,易发生群体性、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主要监管措施如下:一是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在日常监管中我们把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的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有意识的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有意识的加大监督抽检的密度,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时节和食品的重点品种,每年都要开展学生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三是协调联动。主动与教育、卫生、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通过在节假日、两会、暑期、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春季建筑工地开工等重要时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联合督促整改。对于突出的问题按各自的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四是推动食堂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提升。近年来,我们率先在836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部分医院食堂组织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社会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防范有毒有害食品进入食堂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市教育局局长刘绍辉:一是不断强化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药监部门严格落实食堂卫生准入制度,指导督促全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对操作规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允许对外承包或变相对外承包。二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细化内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在各级教育、食药监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均健全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索证、台账登记制度,贮存保管制度,食品加工过程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各有食堂的学校都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内部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加强了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招聘审核和管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每年都与市食药监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聘请食品专业监管人员为大家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等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教育、食药监部门也都经常组织开展本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会同食药监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四是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市教育局经常对各地各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督导检查和自查工作,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充分发挥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建新:医院食堂的就餐人员是病人及其家属,有其特殊性,所以医院食堂饮食安全管理更加重要。作为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把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平安医院”的重要内容,将食堂安全与医疗安全、生产安全同抓同管。一是督促医院建立健全制度,对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就餐环境、流动餐车管理等方面形成严密的制度链条,实现无缝隙对接。二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维护食堂饮食安全的特殊意义,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三是指导各医院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医院就餐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开展生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市住建局局长李再东:目前,我市中心区共有施工现场156个,有食堂130间,用餐人数约21200余人。为保障广大建筑职工饮食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切实解决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由安监站具体负责,深入工地,对在建工程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督。重点检查:一是各建筑工地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情况;二是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三是食堂的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基础设施是否齐全;四是消毒、防蝇、防尘、冷藏设施是否有效、充足。今年上半年,共提出整改意见21份,指出问题36项,目前基本整改到位,没有发生问题。
完善风险监测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王勇委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够及时获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对发现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具有重要的意义。请问我市是如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建新: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唐山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唐山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我委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做好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目前,监测点实现了全市14个县(市)区全覆盖;监测频次实现了全年常态监测;监测品种实现了16个食品类别的全覆盖;监测环节从种养殖或收购环节到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环节,实现了由农田到餐桌的全覆盖。所有监测数据均及时通过《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平台进行了网络报告。
二是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2015年全市14个县(市)区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覆盖,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县级以上医院承担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目前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正由症状监测向着重点优势菌监测即沙门氏、志贺氏、副溶血、大肠埃希氏菌和诺如病毒过度,以便开展PFGE,更好地提升溯源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分中心作用。 2014年唐山市疾控中心被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授予“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分中心”。我们积极承担临时应急、新的污染物检测项目和其他兄弟市尚未开展的检验项目等检测工作。在暑期食品安全方面,为北戴河暑期食品安全监测肉制品瘦肉精和葡萄酒氨基甲酸乙酯;在瘦肉精监测方面,承担了全省十三个市的瘦肉精(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特布特林)、玉米赤霉烯酮、伏马菌毒素B1的监测527份工作;在河豚鱼等监测方面,在省内率先开展了河豚鱼及烤鱼片中河豚毒素等一些难度较大的检验项目的监测工作;在海参监测方面,率先开展海参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工作,赴我市乐亭和曹妃甸、秦皇岛山海关和昌黎及沧州黄骅市监测海参共计85份,未发现安全隐患,尚可安全食用。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做好食品事故应急处置。我市组建了由170人组成的唐山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队伍,分为22个调查小组。其中,市级4个,县级18个;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30人,占25%;检验人员33个,占28%,形成了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网络。在工作中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多起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并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监测系统》及时进行上报。
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张国君委员:随着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认识的提高,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逐渐受到消费者的认可。请问我市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情况如何?
市农牧局局长张印勤: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都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生产,质量是安全的农产品。近年来,我们把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首要措施,我们通过积极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深入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安全生产控制技术,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产品的认证工作,强化证后监管,不断扩大无公害生产规模,通过认证的农产品产量或面积不断扩大。目前我市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6个(蔬菜94个、114万亩,畜禽产品67个,水产品45个、53万亩),产品认证245个(蔬菜118个,畜禽产品22个,水产品105个);绿色食品认证有45家133个产品,其中主要是蔬菜产品,小部分为大米、栗仁、饮料等加工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有15家86个产品,产品主要为蔬菜、大米等初级农产品。
采取社会综合治理打好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易生泉委员: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新的一轮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虽然对机构、职能、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划转,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但是很多人反映改革之后监管队伍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削弱,担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仍存在体制方面的障碍。请问如何解决改革后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尤其是对基层食品监管机构改革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政府财经办主任蒋观勇:当前我市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深入开展。此次机构改革,将市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的食品安全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体制上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同时,将工商局、质监局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据统计,分别从工商和质监系统向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划转了163人和112人,划转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编制达到了920人。整体上看,在编制划转中,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所侧重,编制总体数量有所增加,但与食品行业点多面广的实际相比仍显不足,尤其与陕西渭南等城市按照3.5/万人标准配备食药监管编制的做法相比,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确实比较单薄。
针对上述情况,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市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主线,把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着力点,在千方百计配齐配强监管人员的同时,积极采取社会综合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参与起来,打好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具体讲,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深化改革抓潜力。市委、市政府批复了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其中8个县(市)区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和商务局承担的酒类、调味品流通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四合一”的模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余5个县按照“三合一”的模式(除去质监部门),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和汉沽管理区分别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施属地管理。二是健全网络抓延伸。结合实际,积极构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在县(市)区原工商分局的基础上按区域组建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从体制上保证和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和强度。三是凝聚合力抓共治。结合实际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同时,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健全“六员联防”制度,明确包村(社区)干部、监管人员、公安干警、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沟通机制,形成固化长期的制度,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社会监督网。此外,我们还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多层面、立体式的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通过落实有奖举报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震慑,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弥补监管力量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