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贵在久久为功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霞
纵观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唐山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深入人心,先后涌现出宋志永、高淑珍、俞长富,爱心小院、唐山市第十七中学“雷锋班”等一大批全国、全省闻名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品牌。这不仅根源于唐山这座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更根源于唐山人的优良素养和崇高的道德情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志愿服务是一种基于道德和良知的不图回报的行为,是一种自觉自愿奉献社会的行为,它来不得半点虚伪和强迫,来不得半点功利和作秀。志愿服务贵在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唯有如此,唐山志愿服务之树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志愿服务久久为功,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由“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二十四个字组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的志愿服务精神,均以激发人们的精神力量、引导大众的价值取向、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为根本目的和动因,拥有相同的基因和共同的源流。志愿服务不仅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集聚和放大社会正能量的重要平台,更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和具体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志愿服务中,不仅要兼容并蓄、博采众长,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志愿服务的成熟经验,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更要立足于唐山市情,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引领作用,走具有唐山特色的志愿服务发展之路。
志愿服务久久为功,须充分发挥居民社区的主导作用。唐山志愿服务事业要实现蓬勃发展,不仅需要各级党政部门重视、扶持和引导,更需要进行制度创新,走一条社会化推动的路子。为此,需要我们在坚持“邻里相伴、邻里相携、邻里相帮、邻里相扶、邻里相助”,关爱空巢老人、困难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维护社区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大爱唐山·情暖凤凰城·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把志愿服务做进每个社区、做进每个家庭,使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同时,要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亮明党员志愿者身份,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
志愿服务久久为功,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推动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性更为凸显。据统计,在全国49个较大的市中,地方志愿服务立法的有20个。而唐山在这方面已先行一步。2010年《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需要我们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使志愿精神深入人心,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全体公民的共识;二是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条例》和“十个一”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加大志愿组织、志愿活动规范制度的推广,在具体制度、法规上多做文章,逐步规范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实现志愿服务管理和活动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志愿服务久久为功,须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激励作用。志愿服务虽然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但每个志愿者都想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鼓励,以体现其高尚品德和行为价值,从而增强其荣誉感和成就感,激励其永葆志愿服务热情,更好地提供志愿服务。为此,我们要通过定期开展唐山市“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要按照《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许制度,定期依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业绩给予志愿者精神方面的奖励,以及推出公益积分卡,评选星级志愿者等方式提升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要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使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所需的社区服务,并在就学、就业、就医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或优待。只有建立起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鼓励和引导的长效机制,才能激励更多人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才能使志愿服务实现更大范围的发扬光大。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让我们每个人都拿出点奉献劲儿、拿出点实在劲儿,传递人与人之间的真心关爱,让唐山这座美丽的凤凰城春意盎然、情暖花开吧!
(作者系市委党校教授,市社科联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