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
(冯俊平、王学丽)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滦南从六个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开展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在钢铁企业转炉炼钢车间安装三次除尘设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对钢铁企业烟气实施脱硫;开展轧钢企业污染源的专项治理,使加热炉烟气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电力企业燃煤发电机组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对水泥企业的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对重点工业企业料场进行整治,全部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动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安装抽风收尘设施,水泥企业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防止扬尘污染;在有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安装VOC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二是开展燃煤污染治理。对全县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进行清洁能源置换;压减煤炭消费量8万吨,严禁新增耗煤项目,确需新上的燃煤项目要严格实施减量替换;在全县推广洁净型煤5.5万吨;加大煤质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在全县广泛推广清洁高效炉具。
三是开展扬尘污染源治理。做好县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工作;对在建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扬尘污染;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全封闭覆盖措施,装载物不得高于车辆槽帮,严禁超载和中途洒落;加强对平青乐、唐港、迁曹等公路干线的扬尘治理,做好绿化保洁的同时,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沙石料、煤炭、矿渣等易抛洒物品的车辆没有苫盖或苫盖不严等行为;取缔县城区内经营性散料堆场,城区外堆场实施进仓进棚。
四是开展源污染治理。严禁县城区各类露天烧烤,各类烧烤餐饮饭店经营店安装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日常监管,严禁露天焚烧;规范各类垃圾储存、分类、转运行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五是开展关停取缔污染企业行动。对排污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按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恢复地貌”的标准予以关闭取缔;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对实心粘土砖瓦窑占地进行恢复或复垦,对经排查新发现的立即予以取缔。
六是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行动。对北河区域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禁止在区域内新上工业及畜禽养殖等项目;对县内主要河流附近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向河流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地源热泵使用单位监管,确保地下水高压回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