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物价局关于召开
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唐山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9月中下旬召开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设2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和其他人员组成。
1.消费者12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12名,余额委托唐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各1名,由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
3.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1名,由唐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4.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群众团体10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8名,由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8名。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二、报名条件:(1)具有唐山市户口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2)热衷于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水平,具有核算知识及分析问题的能力。(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8月26日前到唐山市物价局报名。地点:路北区西山道7号;联系人:郝彤;联系电话:5260971。
特此公告
唐山市物价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