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投票评选第五届唐山市道德模范
由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第五届唐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媒体公示等推荐程序,分别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了候选人,并于7月14日至7月20日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从7月30日起,唐山电视台(直播50分节目)、唐山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广播)对候选人事迹进行了展播。按照评选程序,现进入群众投票评选阶段。有关要求如下:
1.投票方式:
一律采用纸质选票。8月14日的《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将选票予以刊登。投票人从报纸上沿虚线剪下选票(选票可以复制但每人只限一票),将所评选的候选人对应“评选意见”栏内的○涂黑,并写清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选票请寄(或直送)至第五届唐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计票处: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新华西道120号);联系人:刘薇;联系电话:0315-8738023;手机:13888889999。
2.投票咨询电话:
唐山市文明办,电话:2802463。
3.投票起止时间:
8月14日至8月20日
(邮寄以邮戳为据,直送以收据为证)。
4.有效票认定:
投票人须选10名候选人,且每个类别2名,多选或少选均视为无效票。
5.投票组织:
投票以个人自愿为主,倡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和市直各党(工)委、各单位积极组织集体投票。投票结束后,将评选优秀组织奖6个。
第五届唐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