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为解决封存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问题,经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封存满六个月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账户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清理期间,上述职工可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等相关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销户。具体清理政策和封存单位情况请登录中心网站浏览下载,网址:www.tsgjj.com,客服咨询中心电话:0315-12329。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