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 陆杏区)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指示精神,8月18日,冀东油田发出通知,在全油田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8月18日开始,到9月上旬结束,分为各单位自查、公司检查、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检查三个阶段。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各类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场所;各类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桶装液体仓库及运输车辆的车库和停车场;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等各类甲乙类气瓶的仓库和周转场所;遇水或空气易燃烧或爆炸物质的储存场所;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物质的储存场所。
检查内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法规和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设置布局、安全设施管理、运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和人员培训管理等情况。
冀东油田要求各单位要依据本次检查内容,认真制定检查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自查自改活动,要覆盖危化品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方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真正发现存在隐患,尽快组织整改关闭。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彻底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底数,规范日常安全管理程序,完善危化品基础管理档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危化品自查活动,针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同时向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