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近日,唐山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玉田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冒用网警执法账号案件,对违法人员李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19日,网安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控中发现,一网民盗用唐山网警执法账号的专用头像在“百度玉田吧”以网警身份发布多篇内容低俗的贴文,并称自己是“玉田第一个经审批的网警”,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网上公开执法形象。对此情况,网安支队立即使用百度贴吧网警执法账号对该网民公开警示和私信警告,要求其更换头像、删除相关贴文,但该网民拒不执行并删除警示贴文,还向其他网民宣称“不用理睬”真正的网警账号。随即,网安支队联合玉田县公安局开展工作,于8月20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查,李某某对冒用唐山网警执法账号头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作案动机是为了提高自已在贴吧的知名度,更快获取贴吧经验。
警方在此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