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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家税务局详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四)
发布时间:2015/9/15 11:10:10 | 人感兴趣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详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四)

  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微企业的维权途径有些哪些?

  答:在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执行工作中,如纳税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可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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