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纪条规解读“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2013年8月和12月,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钢铁)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在韶关钢铁召开会议期间用公款入住别墅,并组织董事、高管用公款喝洋酒、抽雪茄,同意部分参会人员公款旅游。2013年6月和2014年3月,违规公款接待,共花费49200元。2014年5月和9月,违规出入广州某私人会所,与业务合作单位吃喝。2013年5月和2014年4月,由韶关钢铁参股企业出钱打高尔夫球。2013年以来,先后6次接受下属人员赠送每盒价值260元至900元不等的雪茄烟。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韶关钢铁召开董事会决定赵昆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
解读: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六项禁令》,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照“挥霍浪费行为”和“受礼行为”给予党政纪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三条第(四)项: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三条第(五)项: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六条第(一)项: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六项禁令》第四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六项禁令》第五条: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