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禁令”挺在前中秋国庆严执纪
省市纪委在我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
(记者 孙愫 通讯员 纪宣)9月18日,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一行到我市,围绕推进执行省纪委提出的“九条禁令”,就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了工作座谈会。
会议重点研究了违反省纪委“九条禁令”的具体表现形式,逐条制定了集中监督检查措施以及长效治理对策。
会议决定,在今年“两节”前及当前一个时期,专门就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九条禁令”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省、市纪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畅通群众举报监督平台、集中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抽查等形式,严查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关键部位。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重申“九条禁令”,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遵守“九条禁令”,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形象。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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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条禁令
1.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
2.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
3.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
5.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6.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参观;
9.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