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市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104.85万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前三季度我市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104.85万元,为贫困患者缓解了部分经济压力。
市民政局按照剩余自付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县级民政救助后)的50%(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0元)进行救助,第三季度发放市本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49737元,救助人次为11人。今年前三季度,我市为381名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发放市本级救助资金10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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