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停靠车辆最高处罚1000元?
别再传了!权威说法看这里
昨日,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公交站台停车处罚1000元”的信息刷屏了。很多微友、读者不断向本报官方微信咨询该条信息的真假。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市公安交警支队,证实该消息属谣言。
朋友圈疯传的信息是这样的:河北省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几十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经过核实,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未发布过类似信息。该条信息中所提到的“交警局”也不是我市交警部门的称谓。经交警部门初步调查,该信息为深圳市10月份出台的规定,与唐山市乃至河北省都没有关系。
唐山交警提醒市民和车主,不要相信类似谣言,也不要在朋友圈转发此类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但车主们应牢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不得停车。
(钱春 杨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