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唐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6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创新服务业态模式为抓手,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完善公共服务为保障,加快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家政服务业有效供给明显增强,行业发展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打造一批知名家政品牌。全市规模化家政服务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由2021年的3家增加到2025年的6家;家政从业人员由3万人增加到4万人,其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由1.2万人增加到2万人。
二、壮大市场主体,提高从业人员组织化程度
(三)促进员工制企业发展。适应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要求,着力推动家政企业规模化、家政服务产品化、服务人员组织化,使规模化家政企业成为家政服务供给的主渠道。研究制定员工制家政企业认定办法和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管理建设规范。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快发展,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等政策。在全市遴选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其开展“承诺制”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到2025年底,全市员工制家政企业由2021年的33家达到50家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四)培育示范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家政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工程,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机构)成为省级试点。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积极组织各类家政企业申报参评省级养老服务明星企业、托育机构明星企业、母婴服务明星企业(机构),扩大其影响力,形成品牌带动作用。(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家政行业园区街区。推动家政行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宏强爱心家政、优贝林托育集团、阿嫂家政、乔好家政、合润靓嫂家政、珍缘家政、乐育童家政、懂小白家政、泓铭家政、金嫂家政、金艺爱心妈咪家政、月之光家政、知心大姐家政、好佳联等家政企业共建家政行业园区街区,形成家政产业集群,让市民少走弯路,方便快捷的选聘家政服务员。谋划布局家政行业企业园区、街区和家政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场地租金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县区建立家政大集或家政超市,整合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入驻,提供育婴、保洁、养老护理等多个家政服务项目。(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家政服务连锁化发展。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公共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在已建成住宅小区采取社区配给等方式设立家政服务站点,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层级化、个性化家政服务需求。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到2025年底,全市家政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融合实现全覆盖。(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家政行业数字化发展。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业”。鼓励互联网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做大做强,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广家政数字化转型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推动家政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签订协议,线上与城市生活网相融合,线下与快递、干洗、配送等业态相融合,促进有关行业进入家政领域。(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服务标准,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八)严格落实家政服务标准。坚持标准引领,大力宣传贯彻《唐山市母婴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等标准。充分发挥唐山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落实家政服务标准,探索完善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家政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产品化和服务产品标准化。(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家政服务标准化合同。推广使用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引导家政企业与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签订家政服务合同,规范各方权利义务,详细列明服务项目、服务能力和水平、收费标准、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各方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与家政服务相关的资质、身份、健康状况、技能水平、工作履历等证明材料。强化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保护,完善家政服务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家政体检服务体系。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出具时间。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费可给予一定补贴。(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探索持证上门制度。制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门管理办法,推行家政服务企业持证派单、从业人员亮证入门。建立全市家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归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健康状况、职业经历等从业信息。对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提供查询方式,实现对上门服务员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功能。(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智慧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十二)发挥职业院校教育主力军作用。鼓励全市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创建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加强中高端家政服务教育,满足日益增长的中高端家政服务需求。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开展家政服务业订单式人才培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大型家政示范服务企业与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开展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并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鼓励家政从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各类群体积极参加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优化简化培训补贴申领流程,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家政服务京津唐协同融合发展。建立京津唐三地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唐山家政行业进军京津。与京津等地联合举办家政区域供需对接会,推动重点区域间家政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供需互动交流。与京津等地轮流举办家政职业经理人、家政培训师和产教融合等示范培训,推动各县区开展家政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校企产教融合。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应性。鼓励各县区以较低成本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引导企业与学校签订委托合同,实施订单式教育,为企业培育实用型家政人才,通过满足高端市场需求,促进毕业生就业。到2025年底,我市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服务企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诚信建设,推进企业品牌化发展
(十六)加快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系统进行登记,到2025年力争登记在册人员达到1万人以上。推动家政服务领域实行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并及时在信用平台上公布,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形成消费诚信导向。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责任,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清理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培训市场,严厉打击培训和资质造假行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探索建立星级评定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制定唐山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星级评定标准,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和信用综合评价,公开“守信名单”“失信名单”,建立星级评定制度。依据服务质量、业务管理、综合实力等,将家政服务机构评定5个星级;依据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等,将家政从业人员评定为5个星级,家政服务企业可根据家政服务人员的不同星级给出对应的薪酬指导价格。(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共同守护“河北福嫂”品牌。大力发展巾帼家政,依托省妇联牵头打造的“河北福嫂”品牌,推动唐山巾帼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服务质量、团队形象、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在全市建立巾帼家政基地20个,培树“河北福嫂”“唐山福嫂”系列先进典型200人。在“河北福嫂”品牌的示范引领下,培育1-2个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唐山家政服务品牌。(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十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列入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主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家政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家政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规定期限内免征增值税;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比例加计抵减;对提供社区家政服务使用的房产、土地,符合条件的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对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建设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家政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家政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依规申请减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加强社保补贴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鼓励利用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每年免费举办家政服务行业供需见面会、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不少于1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家政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推行家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原则下,提供针对家政服务业的专属融资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信易贷”,鼓励商业银行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唐山市银保监分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发展家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家政服务业的保险服务包产品。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唐山市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方给予减免租赁费用。员工制企业职工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当地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租赁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力度,畅通从业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妥善处理服务纠纷和劳动争议。(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做好目标任务分解、督导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市有关部门按分工和要求,每季度向市商务局报送家政服务业业务统计数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把家政服务业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十七)强化分工履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市妇联负责女性家政服务人员相关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家政服务学历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家政服务业与物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管理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指导家政服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
(二十八)强化正向激励。营造尊重家政劳动、认同家政职业、关爱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家政服务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加大对品牌企业和个人宣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集体)、青年文明号、城乡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等评选表彰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定期组织家政技能大赛,组织新闻媒体对家政高技能人才、家政示范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大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