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补贴政策
博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自来县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6000元生活补贴(市级生活补贴3000元/月、县级叠加生活补贴3000元/月)。
硕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县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市级生活补贴1500元/月、县级叠加生活补贴1500元/月)。
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双一流”院校本科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县并落户唐山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月1000元市级生活补贴和1000元县级叠加生活补贴(县级叠加补贴仅限于落户玉田),自来县之日起发放36个月(三年)。
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唐山的,给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注:“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在玉田最低服务5年。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
2022年1月1日以来,引进来县入职企业(不含中省驻玉企业)就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玉田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月1000元补贴(市级租房补贴500元/月、县级叠加生活补贴500元/月),期限1年。
二、购房补贴政策
博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
硕士生
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与企业(其他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注: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且需在玉田最低服务5年;购房补贴只享受一次,不限首套。
三、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其中省级就业补贴1000元、县级补贴1000元。
四、保险补贴政策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创业场所补贴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国家限定行业除外)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六、户籍管理政策
对于新全职引进的非玉田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及其配偶、子女,可申请落户我县;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户口迁入自有合法房屋、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统一管理,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七、配偶随迁政策
对于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配偶愿意来县就业,属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其他就业类型的,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八、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子女来县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确保5个工作日内入学;在县参加中考的,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