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董焕德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广平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阚永康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春伯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闫晓明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锋为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爱军为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玉宝为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宗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汤瑞峰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健全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韩爱军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志海为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耐震为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宝仓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晓明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志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 艳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琴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国仓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威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进杰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那晓丽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艾文波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倩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增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雪梅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向月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秋莲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