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是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整治效果直接影响园区风险等级评定和化工园区认定复评结果,影响化工项目落地和化工产业升级。我市要求各县(市、区)以及各化工园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敏感性,坚决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十有”,包括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有消防设施(特勤站);“两禁”,包括“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以及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相关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十有两禁”释义要求,对尚未完成的工作项目,逐项梳理进展情况,针对性修改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并强力推进实施,务必按照时限完成任务。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强工作调度,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整改提升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各化工园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为全市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