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拟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5号)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司法部、民政部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了严格复审,形成了拟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共5天)。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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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拟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