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陡河水库库区结冰面积较大,进入库区进行冰钓和游玩的社会人员和车辆有所增加,直接影响水库正常的管理秩序,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冰钓游玩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迫切需要全社会关注和制止这种行为。
陡河水库是唐山市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是事关民生的“大水缸”。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源地治理和管护工作,通过清理水产养殖和捕捞、建立隔离设施、修复生态链等举措,综合施治,库区水事环境持续向好,水质长期保持优良状态,保证市民饮用“放心水”。良好的库区环境和水质来之不易,需要全体市民倍加珍惜。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在作为地表水源的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组织旅游、野炊、露营、非法捕捞、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违反《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水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组织者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为维护水源地管理秩序,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严防冰塌溺水事故发生,该中心将持续采取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等。
该中心呼吁全体市民,关注和珍惜水源地,爱护和纯洁水源地,禁入陡河水库库区,严禁违法捕捞、冰钓、冰上嬉戏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为全市人民饮用安全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