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青年人才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称,为保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文件落实到位,拟组织符合政策的青年人才补贴发放工作。
青年人才包括引进来唐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
博士研究生: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五年期)或享受购房补贴30万元(唐山户籍)。
硕士研究生: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入职企业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五年期)或购房补贴10万元(唐山户籍);入职其他单位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或购房补贴10万元(唐山户籍)。
“双一流”院校(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2021年10月21日以来,全职引进来唐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入职企业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三年期、唐山户籍);入职其他单位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唐山户籍)。
普通本科生:2022年1月1日以来,引进来唐到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每月发放租房补贴500元(一年期)。
唐山市青年人才奖补资金的申领,以“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按属地原则,以企业注册地为基准,逐级进行审核申报。财政直管县所属单位(含中省属驻唐单位)、市辖区所属事业单位补贴发放由同级人社部门自行审核发放。
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半年补贴标准发放;工作满一年的按一年补贴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