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酒驾再次被查,两次酒后驾驶时隔8个月,而且是驾驶同一辆车在同一路段被同一民警查处。
当天14时许,滦州市交警大队响嘡中队在何庄—茨榆坨线大门庄路口处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处行动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神色慌张,看见交警竟开车就跑。交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其拦截,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以紧张为由,一直不配合酒精检测,导致执法过程一再受阻。此时,另一名交警认出了该驾驶人,说:“你又不是第一次酒检,难道你不知道怎么吹气?再不配合,就送你去医院抽血。”闻听此言,该驾驶人慌了神,最终配合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早在2022年6月,该驾驶人就驾驶同一辆车,在同一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同一交警查获。时隔8个月,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一错再错,又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该驾驶人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二次酒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面临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