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内容如下:近日,我市出现地震谣传。经省地震局和市地震局震情分析会商,认为我市各种监测手段无明显异常,近期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地震谣传,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地震预报意见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