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2011年全年新增供水能力2.
提升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市五条骨干行洪河道堤防基本达标,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100年一遇;洼地自排区和机排区排涝标准分别达到10年一遇和3—5年一遇。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防洪抗旱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提升农田水利设施保障能力。初步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节水灌溉系统,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保持7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全部实现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7。
提升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0%,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60%以上,城乡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漏斗区大幅缩小,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提升水资源支撑能力。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工业生产综合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2%,节水设施和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保证农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农业用水总量保持现有水平。
提升水务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信息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监控、通讯调度一体的信息平台,为水利工程运行、防汛抗旱和电子政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水量调度、水土流失监测、水质评价等提供决策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