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到案 没收保金被转捕
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却逃之夭夭,结果,被依法没收了5000元保证金,还被转捕。
据介绍,2009年12月30日,孔某将韩某打伤,韩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赵各庄东北区派出所将事实查清后,因受害人索要赔偿数额高,此案调解未成即转入诉讼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因此案系民间纠纷且孔某是正式工人,并且孔某保证随叫随到,派出所为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财保5000元)手续,他本人也在手续上签了字。之后,案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随即传唤孔某,但他没有到案。按照法律规定,孔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传唤不到,不能保证诉讼,被依法没收保证金5000元,并且变更强制措施,即转为逮捕,孔某也因此成为上网逃犯。今年5月5日孔某被路北警方抓获。
据孔某交待,他取保候审后,为逃避打击,先到单位办理了辞职手续,后到邯郸某地躲避,刚回到唐山不到两天就落入法网。(王晓义、贺树军、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