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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专家吃补药致身体多处器官疼痛
发布时间:2010/9/30 9:02:58 | 人感兴趣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张剑英通讯员秀梅作海

  9月28日一大早,古冶区的韩先生到滦南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送上一面写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感谢为他挽回了因轻信广告上当受骗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7月29日晚,韩先生通过广播听到一个关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强龙御液”药品的讲座,听着“专家”介绍及“患者”回馈,该药品“效果非常好、不伤身体、无副作用、疗程短、见效快”,一向有“难言之隐”的韩先生不由得动了心。

  他拨通了“专家”热线电话,就自己的“病情”进行咨询,“专家”告诉韩先生,像他这样的情况需要服用一个疗程10盒“强龙御液”,如果购买该药品,还有10盒“草原羊胎口服液”的赠礼,两者一起服用效果会更好,并做出了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全额退款的承诺。听了“专家”的话,韩先生感觉挺放心,第二天就花166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

  可是韩先生在服药第一天就感觉头痛、牙痛,三四天后,肠胃难受、肝脏部位持续性疼痛,旧病未好又添新病。于是打电话要求经销商退款,经销商先是以“未做无效退款的承诺”等理由进行搪塞、推脱,在韩先生执意要求退款的情况下,又让韩先生到医疗部门开具证明,证明其出现的不良反应症状是因服用该药品引起的,否则不予退货。

  在多次与经销商交涉未果后,韩先生怀着满腔的气愤和满肚子的委屈,于9月7日向滦南县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接案后,执法人员对广告发布单位了解情况。经查,该广告发布单位在没有对药品广告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夸大药品功效,涉嫌虚假宣传,滦南县工商局对该广告发布单位做出责令其立刻停播该药品广告、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广告主即药品经销商退还韩先生购药款1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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