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共检查春运客运车辆10300辆,排查三级以下山区道路15条,容易结冰路段16条,事故多发点168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232起,整治危险路段51处,行政拘留181人,扣留车辆1551辆,暂扣驾驶证219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高速公路不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干线公路不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民警无违规违纪、无民警伤亡事件发生,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本次春运工作的重点是从源头上抓起。全市各交警大队分别派出民警深入客运企业,认真检查春运车辆及驾驶员。对所有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特别是客运企业驾驶人,不漏一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审查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和车辆。各交警大队根据要求对参加春运工作的驾驶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凡在2009年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记满12分、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否则不准上路行驶。
车辆管理所通过车辆年检、季检、春运检车等形式加强对各种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凡超期未检验、未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货运车辆,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
春运期间,各交警大队严格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对疲劳驾驶人做到强制休息,对客运车辆实载人数超过核载人数的,实行就地卸客转运。对擅自增加、改变车辆结构,利用报废车辆进行营运,利用厢式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的,依法扣留,坚决取缔,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确保违法车辆不出辖区。
加强对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的查处,对无证运输和不按指定时间、路线运输的车辆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加强对运送烟花爆竹车辆的检查,对于安全防护不到位、证件不齐全的,坚决移送安全监管、治安部门处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酒后驾驶出现反弹。春节期间,我市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市统一行动,共罚款158000元,扣留机动车21辆,扣留驾驶证144本,拘留24人。
各大队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国、省干道省、市交界和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了8个春运检查服务站,并自2010年1月30日起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单位自备客车、运送学生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及可疑厢式货车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发现因交通事故或意外情况造成道路堵塞的情况,迅速出警,及时疏导分流,确保安全畅通。
春运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共做好人好事115件,收到表扬信23封,未发生执勤民警伤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