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类培训可获政策支持
1.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
2.参加岗位练兵、国家级省级及以下职业技能大赛的赛前培训。
3.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
4.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
5.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6.受经济影响困难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7.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8.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9.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0.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等。
17项政策含金量十足
1.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按照培训成本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补贴(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为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50%)。
2.参加综合性培训、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和技术含量高、实训耗材量大的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每人最高2200元、2700元、3500元、3500元、3500元培训补贴(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4.参加岗位练兵按每课时1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给予企业补贴。
5.参加国家级、省级及以下职业技能大赛的赛前培训,分别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0元、8000元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补贴。
6.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按每人每天3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企业补贴。
7.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可对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提高标准)。
8.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与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9.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参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级别、类别确定,最高930元、最低24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补贴(按项目分160元、130元、100元三类)。
10.参加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
11.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普通技能培训最高不超2200元、创业培训不超过1500元)。
12.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3.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年均2000元)和免学费等政策(年资助设区市学校学费2300元、其他地区16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3000元/年)。
14.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两后生”500元、其他970元)。
15.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16.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根据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人数,给予院校每人5000元补贴。
17.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150万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和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5000元),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等),可按规定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培训补贴资金。
◆可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政策范围。
◆培训有关具体问题可向所在县区相应部门咨询。安全技能培训详询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培训详询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培训详询残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详询农业农村局,其他培训详询人社局。
识别二维码获取人社部门
及培训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