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缓缴降比,为企业送去“及时雨”。为缓解缴存企业压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未能按时办理开户登记、按时缴存的企业(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2个月内办理补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同时,细化相关政策解读,通过线上精准推送、线下重点推送的方式,畅通宣传和咨询渠道,通过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查询办理。自政策实施至3月底,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896家、涉及批发零售、餐饮、制造、建筑等行业职工12.14万人,累计缓缴金额1.8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58.49%、54.37%和59.22%。
推出暖心新政,给职工吃下“定心丸”。为减轻职工还贷、租房压力,确保职工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权益不受影响,中心出台多项举措帮助职工安心渡难。职工在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予以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办理提取和住房贷款业务。在2020年1月24日到6月30日期间,借款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职工、防疫一线医务的职工,可申请在6月30日后适当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2个月内办理,季度提取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600元。截止到3月底,累计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为3105笔,应还未还本金480.13万元,分别占全省的44.65%、51.15%。提高租房提取金额的职工共217人,占全省的28.86%。
转变办理方式,让优质服务“不见面”。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加大科研力度,开通业务办理新渠道,确保业务办理“非接触”、“不见面”。上线网厅CA证书自助关联功能,缴存单位关联成功后,即可登录网厅办理信息查询、单位汇缴、职工开户等业务。办理缓缴降比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渠道将影像资料报送至所属公积金服务网点进行办理。同时,积极引导缴存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河北政务网、冀时办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办理公积金查询、关联公积金卡、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和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业务,让职工动动手指“即时办”。截至3月底,中心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共5365家,占全部缴存单位的八成以上。疫情期间,通过线上渠道缴存公积金8948笔,缴存额9.55亿元,分别占70.42%和72.05%;提取公积金11715笔,提取额2.53亿元,分别占70.58%和55.6%;线上办理贷款290笔,金额1.39亿元,分别占42.77%和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