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明确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工作,瞄准扶贫对象,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并完成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自主选择就学地点、学校和专业。
通知明确,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均可享受补助。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未脱贫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人员享受这一补助政策。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一安排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同时,加强就业扶贫工作,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尽快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