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异地用警査处酒驾、醉驾违法统一行动现场。
为进一步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我市交通环境,10月1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异地用警査处酒驾、醉驾违法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93人次、警车55辆次,査处酒驾66起、醉驾7起。
当晚,记者来到丰润区运河南道一铁道桥下,看到丰南交警大队民警在此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筛查。19时50分许,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一段距离时突然停靠在路边。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为异常,迅速上前将该车控制。打开车门,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询问,驾车男子称其下午喝了些酒,因家中有事,加之路程不远,便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警部门提醒,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后受酒精影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拒绝酒后驾驶,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严格依法处罚,全力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