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在河北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和省公安厅确定了2021年军队院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报考解放军院校(不含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解放军院校招飞计划、空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海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下同)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下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未婚,年龄十七周岁以上、二十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1〕112号)精神,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为“合格”)。应届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由省中考中心提供,合格考生无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普通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hebeixk.com)查询本人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是否合格。往届生持学考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通过河北省普通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hebhk.com)打印的含有本人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合格的截图,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成绩合格证明,参加军检时向相应军检站提交。
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或请考生查阅《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到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查阅。
填报军队院校(专业)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26日12时至6月27日12时,采取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填报。
已完成军队院校(专业)志愿填报的考生,仍可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其军队院校(专业)志愿生效,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院校(专业)志愿无效;政治考核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其军队院校(专业)志愿无效,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院校(专业)志愿生效。
政治考核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6月25日前如实填写并报送至高考报名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
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
军队院校志愿填报结束后,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和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毕业、年龄符合要求,具有军队院校志愿、成绩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分院校、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男女生,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3至5倍确定参加军检的考生对象,其中,历史科目组合,女生及体检标准要求为指挥、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合格的专业,参检人数按照计划数量的5倍确定,其余按照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
6月27日18时,省军区战备建设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参加军检考生名单。
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军检。
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统一组织。全省设石家庄和唐山2个军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军检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3日(含复检时间),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军检地点区域安排(按照考生高考报名地区分)见《2021年军检工作手册》(见附件3)。考生参加军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往届生还需持学考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通过河北省普通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hebhk.com)打印的含有本人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合格的截图,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成绩合格证明。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制定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由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承检。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等14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军检项目能当场作出结论的应当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受检人员对军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现场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承检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论经承检医疗机构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在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做过视力矫正手术的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提供病历复印件。
7月4日12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军检结论,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集中填报的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历史科目组合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科目组合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军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达不到相应专业军检标准的,不得录取到该专业。
集中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军检合格考生志愿。征集的志愿录取时,按照缺额计划数量的100%向军队院校投档。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征集志愿考生。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8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