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省安全生产第五督导检查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12月31日,对唐山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督导检查期间,督导检查组将受理反映唐山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投诉。同时,受理关于唐山市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情况的举报。
其他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不在督导检查组受理范围。
二、举报受理方式
电子邮箱:tsaqscdd@163.com
三、举报受理时间
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安全生产第五督导检查组进行监督。
省安全生产第五督导检查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