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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零时起,迁安疫情防控调整区域管控转入区域防范
发布时间:2022/5/12 9:26:01 | 人感兴趣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关于我市疫情防控调整区域管控

转入区域防范的通告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国家、省和唐山市关于实施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的有关要求,按照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决策部署和专家研判意见,经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零时起,调整区域管控转入区域防范,逐步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继续科学划定封控区、管控区,按照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符合解封条件的有序解封,其他区域全部调整为防范区。

2.严格管控域内大交通。持续管住大交通,境内所有跨域交通卡口、高铁站、高速口、汽车站等,继续严格执行封控措施。确需进出的,需持全市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逐人逐车实名登记后方可放行。有序放开与其他县(市、区)间的交通管控。

3.有序放开区域小交通。居民在防范区内有序流动,所有村(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出行按照“两点一线”原则,严格执行规定路线,实行闭环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小门”管控,进出人员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按全市统一安排有序恢复运营。

4.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强化“排”、“控”有序衔接,确保第一入口到目的地镇街、单位(企业)全程闭环不出问题。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县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迁;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迁,确需来返迁的要提前向所在村(居)、单位(企业)、住宿宾馆报备,经目的地镇街、单位(企业)同意后,才可成行,并提前完整登记“唐山网证”小程序(目的地必须填写迁安及所去镇街)。来返迁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不进入公共场所;外来公务、商务、货运人员要由接待单位落实闭环管理,禁止与工作以外人员接触。未主动报备的来返迁疫情风险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5.分类从严管控公共场所。各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逐步有序恢复营业,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经营,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各类聚餐活动。各类农贸(集贸)市场、景区景点以及歌舞厅、棋牌室、网吧、酒吧、洗浴中心、影剧院、KTV、健身运动中心、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文化馆、图书馆等一律暂停营业。冷链食品和水产品经营门店继续关停,冷链食品和水产品继续暂停销售。各类公共场所一律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办公秩序,各类政务服务窗口限流50%开放,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两米线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每日开展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全市范围内所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规范佩戴N95口罩、隔离面屏、防护手套“三件套”,鼓励全市其他行业重点人员落实“三件套”防护方式,有效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6.加强特殊场所封闭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福利院、养老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持续落实落细体温检测、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保障防护物资供给,确保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绝对安全。

7.有序恢复物流、快递、外卖。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抗原)检测。对所有进口快递包裹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消毒消杀,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网购境外和疫情发生地物品。

8.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分类指导、一企一策的原则,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组织恢复施工。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测温扫码、消毒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厂区内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人员严格备案,实行“两点一线”,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对出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员工食堂、宿舍等区域卫生管理。

9.有序恢复医疗机构正常接诊秩序。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加强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发挥监测预警哨点、早期流调、健康监测、跟踪随访、居家管理等作用。各类药店、个体诊所逐步恢复营业,严禁私自接诊发热患者,“一退双抗一咳”药品继续下架,不得销售。

10.从严从细管控人员聚集。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慰问、展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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