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断强化我区重点场所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公共场所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精神,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进入我区正在开放的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我区将按规定在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店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各检测点检测结果互通共享,广大居民可就近检测。检测点具体设置情况另行通告。
二、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商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选派专人值班值守,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号标识、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允许其进入,否则坚决禁止其进入。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发现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及时督促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三、全区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及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全面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
四、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对本系统、本领域内各类公共场所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履行上述查验职责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查验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区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做好核酸采样检测,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扫码测温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面构筑我区疫情防控坚实屏障。对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对拒不配合查验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