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5月17日,乐亭警方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违法人员宋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违法行为人宋某(男,40岁,庞各庄乡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全域管控工作要求,私自离家外出,并想通过执勤点外出,疫情防控值勤人员及时上前劝止,但该人不听劝阻,趁执勤人员不备通过执勤点,后被赶到的民警及时带回村,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的违法行为,乐亭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乐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