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连续查处3起利用网络散播谣言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3名。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违法人员张某某利用自己的“快手”账号,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虚假视频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县公安局对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网安大队民警在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新浪微博发帖泄愤,侮辱公安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将李某某行政拘留。
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宁某某在没有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将宁某某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不实信息,更不能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